淄博市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开工、验收两个关键节点,推行非 住宅项目“分段施工、分期验收”改革,已为98个单体工程分 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平均提前开工2个月,3个项目通过分期竣 工验收提前投用。 一是施工许可分段“自主选”。针对复杂工程 开工难问题,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 开挖"“地下室”“士0.000以上”三个阶段,实行“分段许可、 分段施工”。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展顺序, 自主选择分段办理施 工许可证,确保第 一 时间进场开工。 二是工程分期验收“提前 用"。对规模大、周期长、包含多个子单位工程的商业综合体、 工业项目等,在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组织对一个项目中具 有相对独立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进行分期验收,验收通过即可 先行投入使用。某新材料项目综合车间通过分期竣工验收,提前 6个月交付使用。 三是审管高效衔接“强质量”。 对通过分阶段 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审批部门即时推送审批结果,住建部门及 时介入监督检查。发现承诺不实、超越许可内容施工等情况的, 依法撤销其施工许可证,2年内不再适用承诺制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分期验收的项目, 由住建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