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等要求,编制阳信县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如下:
一、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动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着眼于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各地立足农业农村发展资源,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把农业农村资源优势转为乡村产业发展优势。要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结合粮食、肉牛、鸭梨和民俗文化四大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谋划产业项目,鼓励各地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禀赋,统筹支持产业发展的各渠道资金实施产业项目。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乡村产业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1、技术方面,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可通过奖补、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实施项目。
2、设施方面,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
3、营销方面,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比如品牌打造、展会推介等,但要明确具体营销方式、具体内容、量化指标。
(二)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鼓励省派第一书记村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乡镇统筹提报准备充分、群众需求强烈、群众有筹资筹劳意愿的补短板项目。
1、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如村内自来水管道更换等相关设施,不得用于水费补助等方面。
2、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须是村内道路或与村紧密相连的村头、村四周均可以。连村的乡道、县道,以及中型、大型桥梁或投资额度较大的沟渠等,应当由行业部门承担的任务,不得使用衔接资金。
3、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如需要该类项目,需根据当地发展,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避免闲置浪费。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主要为巩固脱贫成果,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包括贷款贴息、生产经营或劳动技能培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雨露计划等。该类项目有县局统一安排实施。
(四)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各级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包括党建服务中心,干部办公楼等,各类村史馆、展览馆、红色基地等建议由行业部门负责,不支持建设)、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以工代赈劳务费除外)、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金和垫资。
二、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对象
利用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应确定联农带农机制,产业项目优先支持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增收,其次增加村集体增收;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可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带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及其他农户等就地就业、实施项目有多数农户收益;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项目用于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增收。
三、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街道)。
2.乡审核。乡镇(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3.县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报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1.2 村级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会议记录
1.3 入库项目申请书
1.4 申报入库项目村级公示
1.5 申报入库项目报乡级报告
1.6 申报入库项目乡级审核会议记录
1.7 申报入库项目报县级报告
1.8 申报入库项目县级论证意见
1.9 申报入库项目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意见
1.10 拟入库项目县级公示
1.11 入库项目县级公告
(二)乡级、县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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