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阳信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1.法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应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政策背景,2025年3月6日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的第二条要求: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
二、出台目的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程序,维护村民公共利益,保持乡村风貌
三、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阳信县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阳信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实施细则》《阳信县审批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并结合阳信县实际。
四、主要内容及办事流程
明确了一类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集中居住区工程建设)、二类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基本原则、办理程序、申请材料、许可依据、实施保障等事项。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类)办理流程(示例)
第一步,资料准备及办事条件
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可在宅基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现场领取);
2.本人身份证(与宅基地批复姓名一致);
3.已依法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复;
4.房屋用地四至图+简要设计说明(可手绘,标长宽、高度、层数、结构形式即可)。
第二步,提出申请
以上材料准备后,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第三步,审批流程(程序)
1.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提交材料审核,(即时办理)
2.乡镇主管部门联合片区、村委及村民代表现场踏勘,出具初审意见。(时限2天)
3.由村(居)民委员会在村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建设”书面意见。
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限1天)
(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类)办理流程(示例)
第一步,资料准备及办事条件
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专区获取,咨询电话:0543-8228097);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身份证明);
3.合法用地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4.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在村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建设”书面意见)
5.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方案批复;
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
7.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
第二步,提出申请
以上材料准备后,由建设单位(个人)向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步,审批流程(程序)
1.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提交材料初步审核(即时办理)。
2.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发审核任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时限3天);
3.同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发审核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时限3天)。
4.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公示七天,向社会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5.由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限2天)
注意事项:一是提前规划,可咨询村委或乡镇服务中心提前准备有关材料,申请材料务必齐全。二是配合好乡镇主管部门联合片区、村委及村民代表的现场踏勘。三是公示期间有利害方提出异议,要积极主动对接,做好解释工作。
五、主要特点
(一)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体系,实现乡村规划建设有序开展,促进乡村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
(二)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基本原则、办理程序、申请材料、许可依据及实施保障,强调“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确保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时,以高效便民为目标,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明确各县直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列入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适用范围
在阳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村庄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集中居住区工程建设和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的,适用本方案。
解读单位: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场咨询地址及单位:阳信县信德路益源大厦城乡规划工程管理股
解读人:董利宏
联系电话:0543-822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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