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7 14:29 浏览次数:次 来源:阳信县人社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angx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阳信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3号县人社局303室;邮编:251800;电话:0543- 8212804)。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公开方面,我单位及时更新和公开机构信息和机构职能,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政策解读情况和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方面,我单位紧紧贯彻上级安排与部署,做好政策解读的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回应社会关切;在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作为县级责任部门,及时有效将涉及群众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公开方面,我单位紧抓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信息公开时间节点,及时公开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

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公开方面,及时高效做好针对重点群体在就业政策法规、就业专项行动、职业培训等栏目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归类正确、内容质量高且便于群众查阅。

在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更新方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栏目的更新工作。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去年持平,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申请。

我单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

3.政府信息管理

在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方面,及时调整《阳信县人社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名称、内容要求、公开主体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政务信息公开标准流程。

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方面,出台《阳信县人社局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关,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

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本单位今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在公开政务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无部门网站,严格按照阳信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相关要求,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定专人负责报送政府信息和工作信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的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准确、及时高效,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上年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要增加、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方式多元化的创新,在解读形式上多采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紧紧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人社职能,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创新渠道与模式,精准聚焦民生领域关键环节。针对社保、养老、就业、劳动保障等重点工作,不仅公开专项整治及执法信息,更加大稳岗就业相关内容的披露力度,第一时间公示社保就业补贴资金发放、部门预决算等贴近群众的信息,切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提质效。

3.政府各部门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县人社局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为主办件;政协提案2件,为主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及时办理,办结率100%,相关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专栏主动公开。

4.政策文件库入库信息清理情况。

每季度开展公开信息错敏排查整治,及时清理不当公开的各类信息,防范泄密风险,累计发现信息错敏问题8处,均已整改。

5.本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创新亮点工作。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摆放人社政策宣传折页,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服务。通过走企入户、点对点服务、面对面宣讲等形式,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将人社政策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6.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8.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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