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angx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阳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B105室;邮编:251800;电话:0543-823256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涉及单位职责边界、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我单位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等信息已在阳信县政府网站对应模块进行公开;3月19日和9月19日,我单位开展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助力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我单位财政预决算已按时在阳信县政府网站对应模块进行公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工作;重点领域方面,我单位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2次,相关信息已在阳信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相较去年增长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
县工信局立足工作实际,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重点细化申请、受理、审查、答复等全流程的具体标准与操作规范。通过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日常管理,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以高标准、严要求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质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3.政府信息管理
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方面,我单位立足工作实际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动态优化调整,针对性补充新增部分业务事项条目,确保目录内容与现行政策导向高度契合;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权责对等原则,构建覆盖信息生成、审核、发布、调整、归档保存全周期管理体系,通过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岗位权责,推动信息管理向科学化、标准化、高效化方向迈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我单位2025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我单位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为根本遵循,通过强化工作人员保密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审核动态监测机制、优化保密审查流程制度等举措,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实施全流程风险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坚决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杜绝信息泄漏风险。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无自建网站或新媒体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均依托阳信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我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对政务网站各专题栏目进行维护,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强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核查与内容准确性把关,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在局办公室,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人。2025年开展1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相关工作制度及文件进行详细讲解,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上年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公开与保密界限把握不准的问题,我单位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监督审核等举措,明确公开内容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经持续推进,相关问题已有效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等了解不到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全面的问题,影响信息公开的完整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开展专项培训,明确信息公开范围与流程标准;建立信息更新台账,确保信息时效性,压实责任到人,提升公开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我单位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公开各类信息事项,保证公众及时了解知悉最新政策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3.本单位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县工信局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为主办件;政协提案2件,为主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及时办理,办结率100%,相关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专栏主动公开。
4.政策文件库入库信息清理情况
每季度开展公开信息错敏排查整治,及时清理不当公开的各类信息,防范泄密风险,2025年未发现信息错敏问题。
5.本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创新亮点工作
2025年,我单位构建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的工作格局,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受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通过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反馈机制,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与公信力,强化与群众沟通互动,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6.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8.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阳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7日
阳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阳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