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angx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阳信县统计局联系(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邮编:251800;电话:0543-8232549)。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发布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举办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2025年按时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工作情况;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工作;每月5日前发布上上月我县《统计月报》及《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解读》,每年发布年度《阳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统计年鉴》;2025年开展1次“双随机 一公开”,共对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相较去年增长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收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申请。
县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申请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
3.政府信息管理
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情况方面,结合统计工作职能与公众需求,及时调整《阳信县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科学划分统计数据发布、政务工作动态、执法监管信息等栏目,确保目录设置贴合统计工作实际,便于公众精准查询所需信息。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认定、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出台《阳信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前置审查机制,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合规性。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本单位今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信息审核和动态管理,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严格落实“谁履职、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公开全流程,杜绝失泄密风险。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统计局无自建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均依托阳信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2025年度,县统计局按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内容严谨准确,格式统一规范,杜绝敏感词出现,切实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为民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政务信息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
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上年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互动交流不足、业务培训频次偏低等问题,2025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仍需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基础数据和工作动态为主。二是信息传播渠道较为单一,无自建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平台,仅依托阳信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阳信县统计局将深化内容建设,提升信息价值,发布统计数据指标分析等,让统计数据通俗易懂、好用管用。拓宽传播渠道,强化互动交流,积极对接阳信县融媒体中心,借助县级融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定期发布统计科普短视频、民生数据图解等轻量化内容,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2.严格对标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统计领域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将统计数据发布、执法监管信息公示、财政预决算公开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科室与完成时限。按月常态化发布《统计月报》及经济运行分析解读内容,按时完成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公示结果,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统计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未出现遗漏或延误情况。
3.本年度无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办理件。
4.政策文件库入库信息清理情况:每季度开展公开信息错敏排查整治,及时清理不当公开的各类信息,防范泄密风险,累计发现信息错敏问题2处,均已整改。
5.本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创新亮点工作:开展统计知识进企业业务培训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向企业发放统计信息公开指引手册,现场讲解统计数据查询渠道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发布《统计月报》基础上,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用通俗语言解读专业数据,提升统计信息的可读性与实用性。
6.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8.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阳信县统计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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