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的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提高财政资金和国企资金使用效益,堵塞管理漏洞,理顺资金签批审核流程,明确管理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加强资金监管,理顺资金审核签批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资金和国企资金使用效益。
三、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滨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阳信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监督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工作实际。
四、主要内容及办事流程
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四部分。
(一)资金申请流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国企自有资金由国企审核(民生项目需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财政资金按建设单位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县属国企),逐级向县政府报批。
(二)资金拨付流程:按资金性质、实施单位履行县领导签批程序;财政资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国企自有资金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重一大” 审议后支付。
(三)监督检查流程:财政部门现场核查项目,项目投用后3个月内完成绩效自评及复核;国资部门监督国企项目,相关报告均按规定报县领导。
(四)责任追究办法:违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创新举措
(一)本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流程和时间、资料要求,强调了审计局审计或复核、“三重一大”决策审议制度、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要求;
(二)本办法提出了加强财政部门和国资部门监督检查要求,明确了检查次数和参与竣工验收事项;
(三)本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监管单位未执行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六、适用范围
范围为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和县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包含商业开发类、参股合作类、代建回购类项目)。
七、解读人信息
现场咨询地址及单位:阳信县阳城六路567-6号阳信县财政局综合股
解读人:刘全功
联系电话:0543-82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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