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出处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关于《滨州市优化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民〔2024)14号)
二、具体条款摘要
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岗位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持有相应学历证书,机构缴纳社保满1年,本科及以上2万元、专科1.5万元、中职1万元;入职满1、2、3年分别按40%、30%、30%比例发放。
三、适用对象:入职养老机构大中专毕业生
四、级别及政策类型:市级、奖补类
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六、科室及咨询电话:养老服务股 0543-826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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