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政分忧 为百姓解难

阳信县信访局

    一、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了解社情民意,研究社会动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发[200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接访必果,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对群众反映有道理的问题,及时解决;部分有道理的,部分解决;没有道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实行“办结时限制”。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批准,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坚持文明热情接访。在接待群众来访中,严格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实行接访,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颗诚心接谈,一纸征求意见、一句“走好”相送。

  六、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杜绝与民争利现象发生和损害信访人利益的情况发生,严禁违法乱纪、严禁阳奉阴违、严禁说谎报假、严禁吃请索要、严禁作风疲沓,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

   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电话0543—823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