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粮食局公开服务承诺

阳信县粮食局

    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建“廉洁、务实、高效、亲民”机关,促进粮食经济发展。

    二、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

    三、对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粮食收购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尽心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方便、优质服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民。 真诚希望社会各界支持并监督粮食工作!

    监督电话:8213342